
1.課輔志工
能提供國小到高中院生課業輔導、完成學校作業、學科複習、評量及陪讀,以整學期可固定時間配合者為優先。
2.才藝/運動志工
能培育院生不同的興趣與專長,或願意陪同院生運動、宣洩體力,精進球技為主。以音樂性(鋼琴、吉他、烏克麗麗、小提琴、爵士鼓等)、運動性(桌球、羽球、舞蹈、武術、扯鈴、直排輪、柔道等)、或其他(棋類、桌遊、魔術等)為優先。
3.活動志工
能規劃或支援院生出遊、團體活動,或願不定期陪同院生出席活動、接送院生等等活動者。
4.行政志工
略懂電腦文書處理,協助行政整理例如接聽電話、清潔消毒院區、整理花園、油漆美化,能以週一到週五白天值班者優先考慮。
有興趣擔任志工者,請電郵或致電本院,本院會盡快回覆您,謝謝。
1.本年度新學期欲加入榮光志工行列,歡迎填寫志工服務需求表,備妥良民證(因應內政部要求,縣市警察局外事科或各分局戶口組(ie.永和區警分局外事組2925-1222)申請,不受戶籍地限制,詳可參考 臺北市or 新北市,或者內政部警政署,又網路申請可用利用MYData+個人憑證、或直接使用姓名+身分號即可申請並指定定點取件。取得正本(3個月內)請您傳真良民證與本志工表格到(02)89260829或電郵到gloryhome.sw@gmail.com
2.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保障社福單位兒少安全與維護權益,職員與志工都必須簽署同意素行調查,盼請配合並參考以下「志工素行調查同意書」,需親筆簽名後交由本院留底並轉函請新北市政府核備。
3.本機構目前需求課輔志工為長期性,建議能堅持1個學期為優先考慮,每周間至少1次安排做一對一或多陪伴(學期中為pm7:00~8:30)課輔。另體能訓練or才藝教學(運動、樂器、美術、作文等)則選擇約定安排。
4.另尚有服務支援型志工,則須配合臨時性機構活動支援或院生陪同、或活動現場布置等,或簡易電腦文書處理,因應不同任務作配合例如清消整理環境,或協助周遭綠美化等等。
5.如果完成志工基礎訓練課程(線上完成,或已具志工服務紀錄冊),時數證明請於申請時提供(郵寄、傳真、掃描電郵)。詳可參考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或是台北市志願管理平台。
♦ 以下可下載志工申請或相關表單 ,其餘志願服務相關業務歡迎使用志工業務信箱 聯繫。
素行查詢同意書(2026新版.PDF)志工服務申請書(DOCX)課輔志工規範切結書(DOCX)